档案统计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05浏览次数:2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和及时反映我校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做好档案进馆、整理、出入库等各个环节的原始数据登记,以及时反映档案工作具体情况。

二、做好档案入库、移出、销毁和利用等基本数据的统计,形成科学的数据系列,准确反映本馆档案工作的发展。

三、基础档案统计须有专人负责,做到同步、分类,帐实一致。

四、定期对基础统计数据作整理,及时填报《档案统计年报》,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作定向专项分析。

五、经常在分析研究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和档案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