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了大量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和实物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是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对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凭证依据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是学校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本校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作以下工作提示: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工作提示》,学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明确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在第一时间得到完整收集和安全保管。学校档案馆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校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沟通协调。
2突出重点、明确范围
学校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收集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积极推进“随办随收”,努力做到“应归尽归”,特别重视做好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实物等载体档案的收集。
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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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灵活采用电话、办公网、短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适宜方式,督促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做好各类型、各载体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已办结的文件材料应及时送交本单位归档责任人。
2、学校各单位特别是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于疫情宣告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将分类整理好的文件材料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根据形成特点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规范整理。纸质和电子档案归档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涉密档案严格按照学校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4、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做到形式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可靠,稿本、印章、签署等清晰有效,载体和书写材料、装订方式符合档案长久保存要求。
各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提示开展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档案馆收集部联系。
联系人:周亚锋 13761363870 王 斌 13816671899
上海财经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
2020年2月26日


